經過十多年曠日持久的激烈辯論後,環保人士對公海條約的出現表示歡迎,他們認為該條約能夠保護國際水域的海洋生物,國際水域約佔世界海洋的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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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協議是在聯合國達成的 紐約 4 月 40 日——但現在必須得到各州的正式批准,自然資源保護主義者渴望看到這一過程盡快發生。至少有 XNUMX 個國家被認為需要推動該條約付諸實施。
公海是地球上最大的野生動物棲息地,覆蓋了半個地球,但到目前為止,這一廣闊區域中只有1.2% 得到了保護,這使得所有國家在國際水域的捕魚、航運和研究權利都受到了最低限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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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約旨在提供一條路線,到 2030 年建立覆蓋全球 30% 海洋的有效海洋保護區 (MPA),這是科學家認為對於確保海洋健康至關重要的最低保護水平。
透過限製或禁止捕魚和礦產資源開採等其他侵入性活動,海洋保護區可以讓許多受威脅的海洋物種免受過度捕撈、污染、船舶撞擊和其他風險的影響,並為它們提供恢復所需的時間。它們的存在將有助於保護遷移物種和靜態族群。
組成公海聯盟(HSA)的活動人士呼籲聯合國在聯合國最後一次續會中盡快完成通過手續。這項全球夥伴關係由 40 多個非政府海洋保護組織和團體以及由海洋基金會提供財政資助的國際自然保護聯盟 (IUCN) 組成。
“超級英雄的努力”
「經過為期兩週的過山車般的談判和過去 48 小時內的超級英雄努力,各國政府就關鍵問題達成了協議,這將促進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更好的管理,」說 HSA 導演麗貝卡·哈伯德。該條約將把海洋治理帶入 21 世紀,加強對漁業、航運和其他活動的管理,HSA 認為這些活動導致了海洋健康狀況的惡化。
該條約的長期拖延歸結為兩個基本問題——決定如何獲得公平和足夠的資金以能夠執行其條款,以及如何從“海洋遺傳資源”中受益——一個例子是深海海洋生物可以產生有價值的藥品-將在已開發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共享。

北歐綠色和平組織的勞拉·梅勒 (Laura Meller) 評論道:“這是保護工作歷史性的一天,這標誌著在一個分裂的世界中,保護自然和人類能夠戰勝地緣政治。”
“我們讚揚各國尋求妥協、擱置分歧並簽署一項條約,使我們能夠保護海洋、增強應對氣候變遷的能力並保護數十億人的生命和生計。”但她警告不要進一步拖延:“交付 30×30 的時間仍在流逝。”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 的明娜·埃普斯(Minna Epps) 表示:「《公海條約》為人類最終為跨越同一大洋的海洋生物提供保護開闢了道路。」該聯盟的最新評估表明,近10% 的海洋物種面臨滅絕的風險。
“它的通過彌補了國際法中的重要空白,並為各國政府共同努力保護全球海洋健康、氣候適應能力以及數十億人的社會經濟福祉和糧食安全提供了一個框架。”
“遊戲規則改變者”
OceanCare 董事總經理Fabienne McLellan 將條約描述為“海洋迫切需要的遊戲規則改變者”,而皮尤研究中心的Liz Karan 則表示,“有效執行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條約是保護子孫後代公海生物多樣化性的唯一途徑,並為子孫後代提供了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的途徑。”各國實現 30×30 目標的途徑。”
大自然保護協會的安德魯·多伊茨(Andrew Deutz) 表示,如果各國能夠迅速批准該條約,並“開始將30×30 等雄心壯志納入決策的主流”,“我們可能還有機會擺脫破壞性的影響」。 現狀 並進入對這最關鍵的生態系統進行積極自然管理的新時代」。
Women4Oceans 的 Farah Obaidullah 表示:“對於人類和保護全球海洋中的所有生物來說,這是一個歷史性時刻。” “隨著氣候和全球野生動物危機的惡化,以及魯莽的深海採礦新產業的出現,我們不能再拖延這項條約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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