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新聞
紐芬蘭達爾豪斯大學領導的衝擊研究顯示,近 60% 的歐盟海洋保護區 (MPA) 不僅未能保護受威脅的生物多樣性,而且允許比未受保護區更多的工業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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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政府因加大海洋保護區的指定力度而受到稱讚,但至少歐洲的政府被科學團隊指責未能製定或執行最低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標準。
這項研究今天(21 月XNUMX 日)發表在《科學》雜誌上,最初是對北大西洋鯊魚種群的調查,是與德國GEOMAR 亥姆霍茲海洋研究中心和大西洋鯊魚研究與保育中心(ShARCC) 的科學家合作進行的),由主要作者、海洋生物學家曼努埃爾·杜勒伊(Manuel Dureuil)共同創立。
繼先前使用開放衛星數據追蹤工業捕撈模式的研究之後,該團隊將重點放在覆蓋歐洲 727% 領海的 29 個海洋保護區周圍的捕撈活動上。
他們驚訝地發現,其中59% 的區域仍在進行捕撈,覆蓋近17,000 平方英里的「受保護」海洋,更驚訝地發現,海洋保護區每個區域的工業拖網捕魚量實際上比未受保護的區域高38%區。
研究表明,由於捕撈船隊被人口稠密的海洋保護區所吸引,拖網捕撈嚴重的地區的鯊魚、鰩魚和鰩魚的數量下降了 69%。
「工業捕撈的海洋保護區無法充分保護最需要保護的物種,例如鯊魚、鰩魚和鰩魚,」杜勒伊說。 “這些是當今最瀕危的海洋動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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鯊魚和鰩魚是生物多樣性的指標,它們是最早消失、最後恢復的物種。 「儘管許多海洋保護區並不是為了保護鯊魚和鰩魚而設立的,但我們的研究結果質疑它們在現行政策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有效性,」杜勒伊說。
「如果我們稱某個東西為保護區,那麼它實際上應該受到保護,」合著者鮑里斯·沃姆評論道。 「有些海洋保護區有石油和天然氣勘探;有工業化捕魚。這使得人們不清楚 MPA 的真正含義。”
然而,研究人員也強調,輕度捕撈的地區確實可以恢復,如果注意到他們的建議,即「保護」應該意味著這一點,那麼就有希望拯救瀕臨滅絕的物種。